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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將審議檢驗檢測條例 “個人送檢無門”有望解決
[2016/9/14]
近年來,消費者常常遭遇“送檢無門”的維權困境。在上海,這一現象有望在立法層面予以解決。
9月13日上午,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第32次聽取了關于《上海市檢驗檢測條例(草案)》的說明并解讀,并聽取審議意見報告。根據草案,檢驗檢測機構屬于事業(yè)單位的具有“普遍服務義務”,應公告資質范圍,特殊情況外,不得拒絕提供檢驗檢測服務。
上海市質監(jiān)局局長黃小路表示,近年來上海檢驗檢測產業(yè)高速發(fā)展,已成為國內檢驗檢測市場最發(fā)達的地區(qū)之一。2015年上海市取得計量認證的檢驗檢測機構達731家,全年出具檢驗檢測報告1954萬份,營業(yè)收入164.2億元,占全國10%。
不過,不少消費者仍然會遭遇“送檢無門”的困境。對此,草案明確規(guī)定:檢驗檢測機構屬于事業(yè)單位的具有“普遍服務義務”,應公告資質范圍,送檢對象不符合樣品標準等特殊情況外,不得拒絕提供檢驗檢測服務。檢測機構和委托人應當共同確認樣品狀態(tài),確保樣品的可追溯性。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對原始記錄和報告建立檔案。
不過,上海市人大財經委員會在審議意見報告中認為,事業(yè)單位的改革正在推進中,調研中有些意見也認為,消費者難以識別事業(yè)單位的概念,把承擔普遍服務義務的主體限定在事業(yè)單位法人范圍,和事業(yè)單位性質的機構轉企改制總體目標不一致;有些意見提出,普遍服務是所有檢驗檢測機構都應該承擔的義務,不應局限事業(yè)單位法人范圍;還有些意見提出,《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》規(guī)定,消保委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時,需要檢測鑒定的,有關檢驗機構應當受理,“這里的檢驗檢測機構不僅限于事業(yè)單位,還包括企業(yè)”。
對于行業(yè)底線,草案也作出規(guī)定:檢驗檢測機構和人員應當獨立開展檢驗檢測活動,確保數據、結果的真實、準確,禁止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,偽造、變造檢驗檢測機構印章和人員簽字,推銷、監(jiān)制與檢驗檢測活動有利益關聯的產品、服務等。
草案還在法律責任一章設定了相應罰則。對出具虛假報告等嚴重違法行為的,除了責令改正、處一定罰款意,草案還規(guī)定其三年內不得承接政府檢驗檢測項目,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檢驗檢測人員規(guī)定了一定期限的行業(yè)禁入。
不過,審議意見報告指出,調研中有意見認為,罰款條款設置多、處罰輕,由于檢驗檢測違法行為造成的社會影響大,要加大處罰力度。
上海市人大常委會32次會議將在9月14日上午審議該草案。
(來源:澎湃新聞網)